公开选任信息 实施阳光操作--阿左旗干部选拔任用“十公开”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反响强烈
- 发布日期:2009-11-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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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阿左旗旗委根据政法系统队伍建设需求,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管委会机构人员配备,以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工作实际,对65名拟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这是阿左旗旗委按照干部选任工作 “十公开”的要求履行的程序之一,标志着阿左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又一次站在新的起点。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盟委组织部的要求,阿左旗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公开”试点旗为契机,结合实际制定了《阿左旗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公开试点工作(试行)方案》,全面推行选人用人“十公开”,即:选人程序公开、调整动议公开、职位空缺公开、提任提名公开、民主推荐(测评)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组织考察公开、讨论决定公开、人选任前公开、任职试用公开。通过加大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构建阳光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全程“阳光操作”,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主要做法:
在此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阿左旗在十个环节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是选任程序公开。为确保做到“阳光选人”,阿左旗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提名和民主协商等各环节,并将选任程序通过干部提名推荐、发布预告、考察公示及网上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了解选人用人程序的流程与环节,促使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四权”能够真正落实。
二是调整动议公开。此次干部选任工作根据政法系统、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工作实际及领导班子配备、空缺职位补充的需要,按照调整动议工作方案及原则,形成调整动议方案报盟委组织部,经审批后实施。并将调整动议工作原则及内容通过推荐预告向群众进行公开。
三是职位空缺公开。在推荐干部前,通过推荐预告和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将岗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向干部群众说明并公开,使干部群众能全面了解空缺职位的有关要求,让干部群众有充足的时间对有关人选进行酝酿,推荐最理想的拟提名人选。
四是提任提名公开。根据调整动议方案,制定了提名工作方案,方案中只确定推荐方式、推荐名额、资格条件、拟提任职位、推荐单位及考察方式等具体事项,不涉及具体的人选,交由旗委书记、旗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对方案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根据空岗情况和拟任职位资格条件,全部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对公、检、法3个部门按拟任职位1:1.5的比例确定了拟提名人选名额,其它部门按拟任职位1:2的比例确定了拟提名人选名额。提名工作方案确定后,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推荐预告和在召开
五是民主推荐(测评)公开。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提前半个工作日向推荐单位张贴了推荐预告,明确了拟任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空岗情况、推荐方式等内容。此次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确定任职资格条件。在推荐单位的确定上,综合考虑党派、民族、性别、知识结构、后备干部等因素,将民主风气浓、群众基础好、有合适人选的单位确定为推荐单位;在推荐范围的确定上,将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均纳入其中,同时邀请一定数额的服务对象参与推荐,最大限度地拓宽推荐范围,并将严格审核后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册在推荐范围内提前发放。在召开推荐大会时,向参加推荐人员公布工作程序(方案)、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参会范围等信息,要求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80%,达不到比例的不进行推荐。会议推荐结束后,在纪委的监督下,当场计票、当场公布推荐结果。组织部汇总推荐结果,将推荐率达到50%以上的(含50%)拟提名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提名。此次政法系统、纪委、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有空岗职位60名,按照差额推荐的方式,应推荐人选118名,实际推出过50%的拟提名人选有81名,有28个职位推出等额拟提名人选,未推出差额人选。公安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南环街道办事处、王府街道办事处有6个职位未推出人选。
六是考察对象公开。旗委常委会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任职资格条件及推荐率等因素,集体提名确定了考察对象。在确定时,对意见分歧较大和推荐票数接近的差额考察。此次对法院、街道办事处、中心司法所等14个职位17名拟提名人选集体提名差额考察;常委会根据推荐率及等额推出人选情况,对53名拟提名人选集体提名等额考察。考察人选确定后,全部进行了公示。
七是组织考察公开。为增强考察工作的透明度,考察工作开始前,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推荐情况、现任职务,考察方式、考察时间、考察地点、考察组成员以及监督方式等在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主管部门、所在社区发布考察预告,最大范围的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增强考察透明度。在民主测评时,要求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80%,达不到比例的不进行测评,并在测评大会上强调可当场划票,也可在会场之外划票。同时,在会场设置投票箱,统一投票,为与会人员营造宽松的投票环境。投票后,邀请考察单位代表监督计票过程,并当场公布民主测评结果。在谈话中,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群众威信,着重了解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特长及不足。并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所在科室干部职工纳入谈话范围,人员较少的单位全部纳入谈话范围,还扩大到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以及部分服务对象等,谈话率均达到60%以上。同时,在人员较多的单位还采取书面谈话的方式,以保证谈话率达到规定比例。为防止“问题”干部提任,在考察过程中书面征求纪委、检察院的意见,对双重管理的干部还征求了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确保考察组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考察对象的信息。对考察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
八是讨论决定公开。旗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对考察人选任职进行研究。在常委会上,向与会人员提供个人考察材料,并由组织部向常委会全面如实地介绍干部考察情况,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研究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所有干部任免都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每位常委都能够充分表达真实意愿。票决过程及票决结果由列席会议的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进行监督,确定票决过程无误、结果有效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的意见形成任用决定。在此次常委会上,还对转任和交流的干部实行了票决任用。
九是人选任前公开。对常委会票决产生的拟任人选,通过阿左旗党建网、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社区)、拟任职单位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干部任用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工作经历、工作实绩以及接受和受理监督举报的方式、途径、条件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十是任职试用公开。按照“十公开”要求,对新提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非选举产生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办理编制、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后,将对试用期干部采取大会述职、印发书面述职报告、网上公布述职报告等形式进行公开。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并补办增资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主要成效:
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人,事关党和国家的事业,事关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的路子,不断扩大民主,充分尊重民意,才能公道正派地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阿左旗通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公开”制度,为今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探索了新鲜路子、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信息公开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逐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创造让广大干部群众顺心顺气、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此次干部选拔任用,从选人程序到任职试用等信息全部公开,使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在相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是信息公开改变了选人用人的方式。通过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十公开”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了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封闭式、神秘化的组织“内部操作”向公开化、透明化的“阳光操作”模式转变,真正使那些思想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信息公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扩大任用民主,公开任用信息,使那些不善钻营、埋头苦干的老实干部,那些常年在一线默默奉献的基层干部,那些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得到了重用。同时,随着干部选任工作民主的扩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也使广大干部看到了被组织发现重用进而实现人生价值的希望,必将激发更多的干部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敬业奉献、造福群众,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盟委组织部的要求,阿左旗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公开”试点旗为契机,结合实际制定了《阿左旗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公开试点工作(试行)方案》,全面推行选人用人“十公开”,即:选人程序公开、调整动议公开、职位空缺公开、提任提名公开、民主推荐(测评)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组织考察公开、讨论决定公开、人选任前公开、任职试用公开。通过加大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构建阳光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全程“阳光操作”,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主要做法:
在此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阿左旗在十个环节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是选任程序公开。为确保做到“阳光选人”,阿左旗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提名和民主协商等各环节,并将选任程序通过干部提名推荐、发布预告、考察公示及网上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了解选人用人程序的流程与环节,促使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四权”能够真正落实。
二是调整动议公开。此次干部选任工作根据政法系统、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工作实际及领导班子配备、空缺职位补充的需要,按照调整动议工作方案及原则,形成调整动议方案报盟委组织部,经审批后实施。并将调整动议工作原则及内容通过推荐预告向群众进行公开。
三是职位空缺公开。在推荐干部前,通过推荐预告和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将岗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向干部群众说明并公开,使干部群众能全面了解空缺职位的有关要求,让干部群众有充足的时间对有关人选进行酝酿,推荐最理想的拟提名人选。
四是提任提名公开。根据调整动议方案,制定了提名工作方案,方案中只确定推荐方式、推荐名额、资格条件、拟提任职位、推荐单位及考察方式等具体事项,不涉及具体的人选,交由旗委书记、旗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对方案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根据空岗情况和拟任职位资格条件,全部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对公、检、法3个部门按拟任职位1:1.5的比例确定了拟提名人选名额,其它部门按拟任职位1:2的比例确定了拟提名人选名额。提名工作方案确定后,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推荐预告和在召开
五是民主推荐(测评)公开。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提前半个工作日向推荐单位张贴了推荐预告,明确了拟任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空岗情况、推荐方式等内容。此次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确定任职资格条件。在推荐单位的确定上,综合考虑党派、民族、性别、知识结构、后备干部等因素,将民主风气浓、群众基础好、有合适人选的单位确定为推荐单位;在推荐范围的确定上,将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均纳入其中,同时邀请一定数额的服务对象参与推荐,最大限度地拓宽推荐范围,并将严格审核后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册在推荐范围内提前发放。在召开推荐大会时,向参加推荐人员公布工作程序(方案)、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参会范围等信息,要求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80%,达不到比例的不进行推荐。会议推荐结束后,在纪委的监督下,当场计票、当场公布推荐结果。组织部汇总推荐结果,将推荐率达到50%以上的(含50%)拟提名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提名。此次政法系统、纪委、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有空岗职位60名,按照差额推荐的方式,应推荐人选118名,实际推出过50%的拟提名人选有81名,有28个职位推出等额拟提名人选,未推出差额人选。公安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南环街道办事处、王府街道办事处有6个职位未推出人选。
六是考察对象公开。旗委常委会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任职资格条件及推荐率等因素,集体提名确定了考察对象。在确定时,对意见分歧较大和推荐票数接近的差额考察。此次对法院、街道办事处、中心司法所等14个职位17名拟提名人选集体提名差额考察;常委会根据推荐率及等额推出人选情况,对53名拟提名人选集体提名等额考察。考察人选确定后,全部进行了公示。
七是组织考察公开。为增强考察工作的透明度,考察工作开始前,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推荐情况、现任职务,考察方式、考察时间、考察地点、考察组成员以及监督方式等在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主管部门、所在社区发布考察预告,最大范围的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增强考察透明度。在民主测评时,要求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80%,达不到比例的不进行测评,并在测评大会上强调可当场划票,也可在会场之外划票。同时,在会场设置投票箱,统一投票,为与会人员营造宽松的投票环境。投票后,邀请考察单位代表监督计票过程,并当场公布民主测评结果。在谈话中,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群众威信,着重了解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特长及不足。并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所在科室干部职工纳入谈话范围,人员较少的单位全部纳入谈话范围,还扩大到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以及部分服务对象等,谈话率均达到60%以上。同时,在人员较多的单位还采取书面谈话的方式,以保证谈话率达到规定比例。为防止“问题”干部提任,在考察过程中书面征求纪委、检察院的意见,对双重管理的干部还征求了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确保考察组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考察对象的信息。对考察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
八是讨论决定公开。旗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对考察人选任职进行研究。在常委会上,向与会人员提供个人考察材料,并由组织部向常委会全面如实地介绍干部考察情况,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研究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所有干部任免都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每位常委都能够充分表达真实意愿。票决过程及票决结果由列席会议的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进行监督,确定票决过程无误、结果有效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的意见形成任用决定。在此次常委会上,还对转任和交流的干部实行了票决任用。
九是人选任前公开。对常委会票决产生的拟任人选,通过阿左旗党建网、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社区)、拟任职单位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干部任用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工作经历、工作实绩以及接受和受理监督举报的方式、途径、条件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十是任职试用公开。按照“十公开”要求,对新提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非选举产生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办理编制、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后,将对试用期干部采取大会述职、印发书面述职报告、网上公布述职报告等形式进行公开。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并补办增资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主要成效:
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人,事关党和国家的事业,事关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的路子,不断扩大民主,充分尊重民意,才能公道正派地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阿左旗通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公开”制度,为今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探索了新鲜路子、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信息公开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逐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创造让广大干部群众顺心顺气、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此次干部选拔任用,从选人程序到任职试用等信息全部公开,使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在相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是信息公开改变了选人用人的方式。通过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十公开”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了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封闭式、神秘化的组织“内部操作”向公开化、透明化的“阳光操作”模式转变,真正使那些思想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信息公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扩大任用民主,公开任用信息,使那些不善钻营、埋头苦干的老实干部,那些常年在一线默默奉献的基层干部,那些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得到了重用。同时,随着干部选任工作民主的扩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也使广大干部看到了被组织发现重用进而实现人生价值的希望,必将激发更多的干部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敬业奉献、造福群众,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信息来源:阿左旗旗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