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干部工作

坚持事业为上政治标准 突出实践实干选贤任能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阿拉善左旗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业务实际,以“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实践相宜、实干为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标准,加强选拔和严管厚爱相结合,确保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能担重任的优秀干部。

把握精神实质,优化干部结构。阿左旗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结构优化的有效举措,从操作层面精准掌握干部选拔基本流程,注重优秀干部的培养选拔,在识别、选用上下功夫,干部结构优化趋势显著,干部人数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少数民族干部、女性干部在干部队伍结构中的改善,对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局以及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需求导训,提升理论素养。针对部分干部在理论知识、工作方法、实践经验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按照分级分类、分期分批,“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托盟委党校,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有侧重点地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通过中青班、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不断加强培训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使干部队伍开阔眼界、增长见识,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可靠、能力突出、素质过硬的优秀干部。

树立正确导向,激励担当作为。从培养选拔、岗位历练、激励鞭策、容错纠错等方面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积极推行干部队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机制,注重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实绩考核等机制,打通干部能上能下通道,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履职主体责任,严肃选拔纪律。根据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的实施主体和程序规定,明确权力行使主体,规范权力行使方式,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大力选拔党和群众需要的好干部,科学界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的职责权限,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环节的规范要求,逐条厘清、逐项落细,坚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杜绝模糊空间,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编辑: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