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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提级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418日至6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对阿拉善盟委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视。202371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阿拉善盟委组织部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阿拉善盟委组织部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履职担责,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一改到底的决心,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盟委组织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意见及办法,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部务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由盟委委员、组织部长雷海同志任组长,部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举措、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等,立说立行、不等不靠、迅速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保证巡视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动。8月1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二)抓好推动调度,确保整改质效。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半月书面调度、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进展汇报、牵头科室适时调度工作机制。巡视反馈以来,部务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召开重点难点疑点问题集中会商研判会1次。建立盟旗两级组织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召集各旗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措施。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成立4个督查检查组,开展巡视整改督查检查工作,切实形成“整改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把具体问题整改和制度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针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规定,创新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决当前问题,又能常态长效坚持。以制度建设打好集中整改之后的“持久战”,截止目前,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3项,确保巡视整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提级巡视盟委组织部共反馈4类13条29个具体问题,细化为31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4条。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举办读书班3期、参加专题辅导4次、研讨交流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全国、全区、全盟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学习研讨,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二是围绕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对二十大报告中涉及组织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召开部务会议专门听取相关科室关于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情况汇报,要求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等工作;围绕服务保障干好“两件大事”,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6部条例,立足抓常抓长、完善制度,常态化长效化抓好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三是全面启动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面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问题等各环节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20余次、开展研讨交流4次。

2.严格落实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一是把党务干部力量薄弱、基层换届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纳入旗区、盟直部门非提拔任用日常谈话内容,与旗区组织部门及盟直系统、机关党(工)委13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各旗区和部门加强工作落实。举办2023年全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对农牧区、街道社区、两新组织、机关事业等领域4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各旗区、盟直系统、行业党工委分领域开展党务干部轮训92期,覆盖党员11974人次,分级分层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印发《阿拉善盟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实施方案》《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择优选择各旗区、盟直党(工)委业务扎实、政治合格党务干部36名组建组织生活观察员队伍,开展观摩交流、互检互查,全流程督促指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从严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联合盟直机关工委开展巡视整改和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检查,重点对盟直部门和各旗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三会一课”等情况进行检查。

3.进一步健全完善现行考核制度。一是以《考核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修订完善年度考核办法,印发《阿拉善盟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把办好“两件大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定领导班子考核等次的关键性依据。提高落实“五大任务”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权重,形成正向赋分为主,奖励加分和反向扣分相结合的指标体系。二是加强日常考核,运用综合考评信息系统组织各单位填报年度职能工作考核指标进展情况,将领导干部分管工作与履职情况挂钩。开展全盟落实“两件大事”季度晒单述职评议工作,通过旗区、盟直部门单位每季度述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件大事”、履职尽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成效。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合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奖励,对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调整。

4.着力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推动党组工作条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执行到位,盟委组织部联合纪委、机关工委等单位,组成4个工作组,深入6个旗区和65个盟直单位实地开展督查检查,现场发现并指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任务,高标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实施“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提升”行动,组建36人的组织生活观察员队伍,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对全盟流动党员、“口袋党员”进行排查,全盟共排查616名流动党员,全部纳入管理,从源头避免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47个盟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主体责任清单,并将“三重一大”等内容纳入工作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推动各项制度落实有人抓、有人管。四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6个旗区和65个盟直部门单位在年中普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各旗区和盟直部门单位全部对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确保各项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到位。

5.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一是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盟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阿拉善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交流共享力度、整合干部监督资源,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处理的操作规程(试行)》,在中央、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拓展细化为30种,切实将不担当不作为、与岗位匹配度不够的干部调整下来。

6.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聚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领导班子功能作用发挥,自巡视以来,已调整干部4批次,提拔使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29人。聚焦现代化阿拉善建设需求,结合全盟部分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工作,统筹为发改、商务、能源、外事、住建、教育、卫健等部门配备了年轻和专业干部,班子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接下来的干部调整中,将更加注重班子结构优化。二是聚焦拓宽来源渠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今年已考录249名各方面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23名基层年轻专业型干部通过公开遴选补充到盟直部门;用好用活“两优”举措,通过竞争性比选为盟直部门择优调动27人、比选22人,真正做到接续培养,蓄好优秀干部“蓄水池”。加大源头储备,今年接收自治区集中、定向选调生23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8名。建立了研究生以上学历年轻干部库和年轻选调生库,按年龄、专业、学历等分类做好年轻干部储备。已选派16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到全盟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挂职锻炼,16名服务期满选调生到盟直部门跟班学习。注重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6月以来,提拔28名40岁左右年轻干部到处级领导岗位发挥作用。三是在科级干部动议备案工作中,加大干部年龄、学历、任现职时间等审核力度,促进各单位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梯次。在今后的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工信、能源、商务、教育、卫健等部门职位,有计划地设置专业限制,增加专业干部数量。

7.立足发展大局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一是紧扣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决策部署,紧贴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印发《2023年全盟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分主体班次、专题班次、赴外班次对全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切实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做到“精准滴灌”。2023年以来,通过集中培训和“阿拉善干部大讲堂”形式,分层分级分领域共举办培训46期次,培训各级干部6500人次。二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制定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方案,并结合秋季学期完成县处级干部安全生产、习近平经济思想等10期培训。待《2023-2027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制定我盟具体措施。三是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培训,举办全盟县处级“一把手”政治能力建设培训班,邀请盟委行署主要领导上台授课,通过示范带头学,亲自作辅导,全面提升主要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更好发挥一把手“主心骨”“领头雁”作用。四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举办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精准度,持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今年以来,赴上海、杭州等地举办专题培训16期,在盟委党校完成专题班次8期,培训各级干部1500余人次。五是积极向自治区争取选派1名处级领导干部到山西省大同市挂职锻炼,向自治区推选41名干部参与巡视、主题教育等工作,盟内选派了72名干部参与巡察以及到开发区、乡村振兴一线、重点领域等挂职锻炼和主题教育跟岗锻炼。

8.着力引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一是健全引才制度体系,制定印发《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办法》,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切实构建起“3+X”精准引才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绿色通道”、预约引才、校园引才、专项引才等方式组织完成人才引进工作12批次,共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74人。其中,完成2023年度盟直事业单位第一批次“鸿雁归巢”人才预约引进工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组织5个地区和单位完成9批次专项引才工作,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1人。今年接收自治区集中、定向选调生23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8名。

9.通过考核有效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一是优化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印发《2023年度旗区、盟直部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中央、自治区驻盟单位责任目标考核指标》,把办好“两件大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定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关键性依据,形成正向赋分为主,奖励加分和反向扣分相结合的指标体系。二是强化分级分类差异化考核,在考核指标设置时量身制定各旗区、各部门考核内容,将64个盟直机关单位分为党委、群团、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执法监督、直属事业6个类别,实行一个班子一张“考卷”,按照组别确定班子考核评优比例。三是印发《阿拉善盟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指标设置、程序方式、等次确定、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再优化再明确,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按千分制计算,其中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占80%,民主测评、季度述职评议、旗区与盟直部门互相评价意见、盟领导评价意见、民意调查、考核组评价意见等综合评价意见占20%。

10.健全干部考核全链条体系。一是加强日常考核督促,印发《2023年度旗区、盟直部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中央、自治区驻盟单位责任目标考核指标》,运用综合考评信息系统组织各单位填报季度指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二是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巡视整改督查、非提拔任用谈话、盟委巡察等工作,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巡视巡察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推进年度重点任务情况。印发《全盟落实“两件大事”季度晒单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通过旗区、盟直部门单位每季度述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成效。

11.将干部考核与班子考核结果挂钩。印发《阿拉善盟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指标设置、程序方式、等次确定、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再优化,明确将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相挂钩。

12.开放包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是制定印发《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办法》,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切实构建起“3+X”精准引才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2022年起,我盟“智汇驼乡·鸿雁归巢”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已取消户籍限制,面向全国引进高学历人才26人,开展2023年“智汇驼乡·鸿雁归巢”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已面向全国确定考察拟聘人选25人。赴区内重点高校不限户籍开展“智汇驼乡·善聚英才”校园引才招聘活动,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0人,其中与2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引进协议。开展2023年度“鸿雁归巢”人才预约引进工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8人。

13.强化引才监督监管。制定印发《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对引才标准、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按照“谁引进、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核准的用编计划制定年度引才工作方案,经同级党委(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并备案引才招聘结果。

14.健全人才保障服务体系。一是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人才开发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动态保障人才工作各方面资金投入。目前,正在加快修订《阿拉善盟人才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发放各类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等优惠待遇共165万余元。二是制定印发科技新政24条,明确了对各类项目、团队的资金支持标准。今年以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高质量实施盟级科技计划项目16项,投入盟级财政资金533万元。三是在已制定印发《阿拉善盟专家顾问团章程》《阿拉善盟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3项配套措施的基础上,经盟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阿拉善盟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阿拉善盟引进人才子女入(转)学实施细则》《阿拉善盟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细则》《阿拉善盟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4项配套措施,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升级改建现有人才公寓,新建专家人才公寓,为引进人才及团队打造舒适的住宿环境。推动“阿拉善惠才卡”工作,实施后将实现教育、医疗、住房、出行、法律等20余个领域一体化、全链条、全周期的优质服务。

15.持续助推边境嘎查村发展。一是印发《关于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2020年和2022年为2个抵边嘎查各争取1个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2023年为8个抵边嘎查争取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8个,实现了抵边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全覆盖,目前8个抵边嘎查项目已全部开工。二是现有回村任职大学生132名,其中2023年新选聘14名,已完成2022年度回村任职大学生考核评优工作,确定33名优秀回村任职大学生并按要求发放了一次性奖励补贴。三是做好抵边嘎查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指导3旗建立抵边嘎查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目前,10个抵边嘎查中,5个嘎查上年度已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发展党员5名,4个嘎查村2023年新发展党员4名,1个嘎查已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16.增强嘎查村集体经济产业支撑力。一是联合盟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印发《关于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年内争取并实施2023年中央、自治区和盟级扶持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24个,目前中央、自治区14个项目已全部开工,盟级10个项目任务指标已下达;联合盟财政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推动红色嘎查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争取到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1个。二是指导各旗区围绕提升经营性收入占比、鼓励嘎查村集体经济开展经营活动等已制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具体措施,预计到2025年有经营性收入的嘎查村将达120个,嘎查集体经济独立投入实施的项目达到20个以上。将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目标纳入年度农牧区党建工作目标任务,预计2023年底50%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三是印发《关于探索创新和健全完善嘎查村干部报酬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目前已确定了7个苏木镇、28个嘎查村作为嘎查村干部报酬绩效管理工作试点,通过将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与嘎查村干部报酬待遇相挂钩,激励嘎查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大胆探索创新,积极担当作为。

17.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制定印发《阿拉善盟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构建协同高效的联动运行体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富有活力的网格治理体系、齐抓共管的共建共治体系、稳定持续的基础保障体系5个方面,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2023-2025年城市基层治理工作。二是通过报销资料费报名费、为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人员发放职业津贴、持证人员专门辅导等政策措施,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职业水平考试,2023年共39人通过考试,全盟社区工作者持证比例由12.5%上升至16.5%。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网格化治理有关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红色网格治理服务工作指南(试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盟336个社区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493人;着力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增强社区工作岗位吸引力,已兑现196人、月均增资1419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8.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等内容,作为部务会议“第一议题”常态化、规范化执行。二是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研讨,班子成员认真撰写研讨材料,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研讨交流做到了既分析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又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提出落实举措。三是研究制定《盟委组织部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对调研内容、方法步骤作了明确要求,部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确定调研课题7个,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发现问题8个,提出改进举措16条,发现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19.严格执行党内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立足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选派1名党员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跟班学习、2名党员参加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巡视,1名党员到额济纳旗基层挂职锻炼,“请进来”讲课5次、“走出去”讲课32次,党总支集中学习开展组工讲坛“微解读”5次,“三比三创”评选“红旗党支部”1个、“示范党小组”2个、“先锋党员”6名,规范开展党务公开,多措并举提升机关党员干部专业水平。

20.充分履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是强化综合督导监督检查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于进一步推动“四责协同”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清单(试行)》、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专项工作和完成“五大任务”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次。会同盟委组织召开盟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二是加强“关键少数”监督工作。在盟委组织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参加部务会议8次,对干部人事研究、人才引进、干部培训、经费使用、建章立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研究事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条,督促新建规章制度13项。三是通过参加盟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总支、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组工业务知识,为今后开展监督检查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按照盟纪委监委《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盟委常规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提级巡视盟委组织部中,由盟委组织部牵头整改的6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盟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廉洁风险开展排查,指导制定《盟委组织部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台账》。

21.提前谋划考核工作。一是2023年9月印发《2023年度旗区、盟直部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中央、自治区驻盟单位责任目标考核指标》,把能办好两件大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定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关键性依据,形成正向赋分为主,奖励加分和反向扣分相结合的指标体系。二是严格按时间节点部署推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综合考评信息系统组织各单位填报年度职能工作考核指标进展情况,将领导干部分管工作与指标推进情况相衔接。印发《阿拉善盟落实“两件大事”季度晒单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通过旗区、盟直部门单位每季度述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件大事”、履职尽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成效。三是2022年未完成的改革任务均已全面完成。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自2023年开始,细化完善了党建制度改革台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科室(中心)、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按月调度工作机制,台账正式印发后,按月调度进展情况,确保改革任务按计划落实到位。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22.严肃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制定《盟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提级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研讨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及相互批评提出具体要求。会前,主要领导、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所在支部党员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形成的相互批评意见进行了审核把关。会上,相互批评有辣味、有针对性,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完善党总支各委员联系机关党支部制度,逐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确定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联系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联系第二党支部,统战委员、青年委员联系第三党支部,由各委员负责把关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重点对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全程列席指导组织生活会,推动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规范。

23.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矛盾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研究制定《盟委组织部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部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结合主题教育,确定调研课题7个,赴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19人次,形成调研报告7篇,推动形成调研成果35项。二是制定调查研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旗区,与“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开展非提拔任用日常谈话,反馈上半年组织工作存在的薄弱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24.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一是修订完善部机关制度汇编,对于汇编中不适用的表述、已变化的执行主体、调整更新的操作规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进一步推进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持续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科室年度“先进科室”评选内容,并作为全区“创新创先建设年”活动中科室年度排序的参考项目之一,推动各项机关管理事项规范提升。三是积极发挥制度规范的长效作用,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在日常工作、集体活动,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中,经常性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规范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做践行制度规范的排头兵。

25.从严审核把关选拔任用干部。一是开展机关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更新工作,协调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对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进一步核查。开展公务员诚信档案填报工作,范围由公务员扩大到机关及二级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信息完整准确。二是对机关干部任免、调动提拔等文书材料中的全程纪实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考察材料填写错误或不完整等问题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

26.严肃认真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一是7月28日,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第5次(扩大)会议,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核实情况向党务干部作了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各委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是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列席参加了总支部委员会,共同学习了《选举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选举流程、注意事项、选票姓名排序办法等,机关党务干部对选举工作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和党务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在今后党总支、各支部的补选、换届选举中,严肃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7.深化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修订部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细则,制作《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记录卡》,列出包括理论宣讲、政策解读、专题党课、座谈交流、关怀帮扶、查看阵地建设、参加组织生活等在内的任务清单,并明确要求每人每年赴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已赴党建联系点开展工作的,一事一卡存档备案。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

28.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一岗双责”。一是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的落实措施》《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盟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列入盟委组织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要求各科室认真学习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科室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工作,将盟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相关情况提交考核工作科、干部二科等职能科室,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29.抓好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和监督。联合盟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巡视整改和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进行重点检查,巡视以来,未发现因私出国境备案不及时、审批不规范情况。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盟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阿拉善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交流共享力度、整合干部监督资源,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

30.严格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对各旗区和盟直部门单位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检查,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21个部门单位了解情况,现场发现7个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于9月中旬督促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所有盟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指出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推动21个部门单位修改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将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纳入清单,推动落实党建责任,提高议事决策质量。三是强化工作执行,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结合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综合评价,推动党委(党组)高质量落实党内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阿拉善盟委组织部将继续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

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

二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各旗区和盟直部门单位全覆盖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对巡视整改完成的各项任务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以点带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联系电话:0483-8332321(工作日9:00—12:00,15:00—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阿拉善盟盟党政机关楼1号楼1630室;邮编:750306;电子邮箱:amzzb0483@163.com。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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