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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细则

阿拉善盟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阿党人才字〔2023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引进到阿拉善盟工作,经认定并由盟委人才办备案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精英人才(C类)、高端人才(D类)。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为经认定备案的高层次人才办理阿拉善“惠才卡”(以下简称“惠才“惠才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各旗(区)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政策。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有以下医疗保健服务:

(一)提供专员服务。盟内定点医院开设高层次人才诊疗服务专门窗口,并安排相关专家任服务专员,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就医预约、就医协调提供跟踪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动态健康信息,定期开展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讲座、心理疏导等服务。

(二)开展健康体检。用人单位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体检一般安排在盟内定点医院,也可视情况安排在周边地区医院和体检机构。A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体检标准为3200元、B类及C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体检标准为2200元、D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体检标准为1200元,以上标准中不含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体检免费项目。高层次人才本人按照标准选择健康体检项目。 

(三)建立就医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在盟内定点医院就诊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绿色通道内容包括优先挂号、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安排诊疗。需到盟外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由盟卫健委最大限度帮助协调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通过公立医院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享受专家门诊或上门诊疗服务

(四)自费项目补助。身患严重疾病参照国家相关行业部门最新标准C以上高层次人才,可由盟委人才办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人才医疗补助,补助资金从盟级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五)学术休假疗养。盟委人才办一般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疗养活动,经费标准为每人最高2万元,从盟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提供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的盟内定点医院分别是: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阿拉善右旗人民医院、额济纳旗人民医院、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医院。

  因各种原因退出高层次人才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相应终止。

  对享受第五条中(四)、(五)项优待服务的,由盟委人才办向盟卫健委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盟卫健委根据名单确定服务对象并进行信息对接,并在定点医院备案。服务对象须凭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管理期内)的“惠才申请相关服务项目。

   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情况报盟卫健委、盟委人才办备案。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盟卫健委商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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