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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和“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范围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确保引进的人才符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阿拉善盟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暂行办法》(人才办字〔202317)和《阿拉善盟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人才办字〔202318)中的人才引进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范围

(一)基本要求

1.人才预约引进适用于盟本级事业单位(不含高校)急需紧缺学科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

2.按照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引进的人才,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或就读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国外留学人员就读高校的QS世界大学排名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认证

3.具体的急需紧缺专业要求及应用领域,以盟委组织部每年度公布的《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为准。

(二)具体范围

A类)专业技术类

1.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录取的、我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我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被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我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

B类)教育类

1.被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录取的教育、教学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相关师范学科或非师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录取的高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被国家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实施高校、省部共建及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相关师范学科或非师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除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以外,相关高校还包括:

北京语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C类)医学类

1.国家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共建高等学校医学院(部、中心)录取的医学类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相关高校包括:

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浙江大学医药学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暨南大学医学部

2.被国家级医学研究机构、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我盟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录取的、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被国家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录取的、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除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以外,相关高校还包括:

陆军军医大学、首都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北华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徐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宜春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青岛大学、新乡医学院、长江大学、湖北医药学院、南华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学院、海南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北川医学院、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

5.被国家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录取的、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中医学(含蒙医学)、中药学(蒙药方向)、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除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前述高校外,相关高校还包括:

河北中医药大学、承德医学院、山西中医药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学、蒙药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井冈山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成都体育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西藏中医药大学。

6.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范围

(一)基本要求

1.“绿色通道人才引进适用于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及专业人才。

2.按照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引进的人才,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国外留学人员就读高校的QS世界大学排名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认证

3.具体的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要求及应用领域,以盟委组织部每年度公布的《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为准。

(二)具体范围

1.《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第一类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

2.国内院校、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的我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3.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双一流建设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的、我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4.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的、我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

5.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国家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

6.国家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共建高等学校医学院(部、中心)毕业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和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相关高校包括:

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浙江大学医药学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暨南大学医学部

7.国家级医学研究机构研究生毕业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的医学专业人员。

8.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事一议认定的绿色现代化工、低碳技术、清洁能源、新材料、现代农牧业、特色生态产业、低空经济、生物医药、数字智能化、新兴产业、文化旅游、金融财经、口岸商贸、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生态治理、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领域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和专业型人才。

以上人才引进范围自202511日起执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由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标准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规定为准,不溯及既往。对调整前按照原政策引进的人才,相关人才待遇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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